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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企业快速注销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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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影响企业快速注销的突出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影响企业快速注销的突出问题

  公司经营不好的时候,很多老板会考虑注销的方法。你知道注销过程中会出现什么问题吗?我们来看看企业注销最常见的六个问题。

  一、非正常户如何注销?

  被列入异常户的企业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非正常状态解除后,他们才能按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二、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合适还是注销合适?

  股权转让和公司注销各有利弊。它们的优缺点如下:

  股权转让:

  优点:一般只涉及个人所得税,流程比较简单。

  缺点:公司继续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存在。

  公司注销:

  优点:公司清算,法人地位消亡,没有历史遗留问题。

  缺点:流程复杂,可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三、企业注销时要查三年的账吗?

  不一定。目前税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注销时必须查账。是否需要审计三年的账目,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

  老板,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取消了就没事了。如果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究责任。

  四、公司注销后又收回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股东取得公司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归全体股东所有,由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或法律进行分配。

  五、公司的清算所得怎么交税?

  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所有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并确认资产转让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债权债务清算的利得或损失;变更持续经营会计原则,处理预提或待摊费用;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收入;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确定可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财产、应付股利等。

  六、简易注销和即办注销是什么意思?

  1、简易注销

  没有办理过涉税事项,或者办理过涉税事项但

  未收到发票、欠税(滞纳金)、罚款的,可免于完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2、即办注销

  不在税务稽查状态,不欠税(滞纳金)和罚款,已缴清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作出承诺后立即开具完税凭证。(立即取消的情况可根据最终的收款方式查看)

  以上是边肖对企业注销最常见的六个问题的解释。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信息,欢迎关注。边肖将继续更新。


影响企业快速注销的突出问题

  注销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的一整套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股东的U盾或CA,法人实名绑定国税账号(ps:清算备案可以全网流程,建议让客户提供法人和股东的U盾,不需要客户去工商局)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的一整套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需要总公司法人签名加盖总公司公章,股东会决议我们做好提供给你们,负责人实名绑定国税账号(不需要总公司营业执照)

  注销个体户需要提供的资料

  个体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的一整套章,有章就提供没有章不需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实名绑定国税账号,经营者U盾,个体户注销执照可以全网流程办结。

  另外,注销业务需要知道的几个问题

  1.公司有没有开过票(开过票的公司需要客户准备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给我们)

  2.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公司

  3.无论公司是否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都需要确定是否有购买税控盘以及购票本和空白发票,有都需要在交接资料的时候一起提供给我们

  4.客户税务是否非正常

  5.如果客户对公司不太清楚让公司法人实名绑定提供实名账号自行查看

  那么,注销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难题?

  1、流程与注销资料不熟

  注销公司从营业执照、印章到税务资料、账本再到银行资料、各类资质等,需要的资料如此之多,如果不熟悉,那么很容易出错或者丢三落四,试问能办理成功吗?还有的创业者好不容易将注销资料准备的百无一漏,结果不熟悉注销流程,还没注销税务,就去注销营业执照,结果也是可想而知。

  2、证照补齐

  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是注销时必要的两个资料,但在生活中疏于管理,经常发生丢失的情况,包括注销时也经常会遇到创业者搞丢营业执照和公章的情况。若营业执照丢了补一份声明文件即可申请注销,如果公章丢了有点麻烦,需要先登报,然后将登报声明附在注销材料中提交到市场监管局。

  温馨提醒:注销时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果没有那就需要从头开始补。

  3、工商异常

  造成工商异常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地址异常、未按时年报、公示信息虚假等,那么需要先查明造成异常的原因,进入市场监管局商事主体信用公示平台查明后及时移出再注销即可,常见的办理方法有:未提交年报先补交年报,然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接着按流程办理注销;地址异常看是搬迁了办公地址还是还在原地址经营,要是搬迁了地址先办理工商变更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录,然后再注销,要是还在原地址经营准备好地址证明材料申请解锁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再办理注销。

  4、税务异常

  税务异常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按时记账报税、有偷漏税行为、与税务局失联,解决方法就是进入税局系统查清楚原因,然后补税交罚款或与税务局取得联系,税收征管系统才会自动解除,然后才能申请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当然还有一些其它原因,需要到税局查清楚。

  7、有分支机构

  有的创业者公司下有好几个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现在想注销总公司,则需要先把这些分支机构全部注销掉,才能注销总公司。

  注销公司确实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如果之前没有用心经营,造成企业存在诸多问题,那么在注销的时候就要自食其果了,但为了自己的工作、生活,不管前路如何都要及时注销,怕麻烦、不懂流程、没时间的话可以找一家靠谱的代理公司全权代办,体验快速注销,恒诚信就是一个性价比不错的选择。

  企业的营业执照通常在哪些情况之下才适合办理注销手续呢?

  简单一点来讲,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无非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1、一个公司面临破产;

  2、被其它公司兼并收购;

  3、由于公司自身业务不规范被工商局勒令关闭。

  企业注销,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

  诸位有所不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首先应处理公司清算组备案再做公司注销登记;

  2、发布注销公告于本市级的报纸上,需要等上45日再办理登记;

  3、如果公司因没有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4、含有分公司的企业应该先将分公司业务办理完成。

  最近有朋友问了:一个是被骗当公司法人或者股东,现在想要退出,找不到人,或者不方便找人。问能不能自己注销公司。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

  首先,如果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做了公司股东或者高管,可以到这个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局进行申诉。这种行为是不合法,可以处理。

  另外一个是你知道了,但是当时不懂,贸然参与的情况下。这个是比较难处理的。如果你是这个公司***的股东,那注销简单。但是如果你是这个公司的高管。或者是一个股东,占股有限。这个就比较难。

  原因在于,一个公司的主体权利在于公司的股东。举个简单列子,房子是你的,房产证上面有你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你的。这个房子你有处理泉。

  公司也是一样。真正的控制人是股东。工商也只认股东。

  所以,如果你是不占股,仅仅是一个高官,比如法人、监事、董事。是无权注销这家公司的。

  如果你只是一个部分股东,但是还有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配合,你也无法注销公司。因为其他股东的权益你是无法干预的。

  就目前而言,在广州,如果注销公司,是要全体股东签字的,有的需要到场。

  也就说,如果你是股东少了、不占股、股东入狱等,人不齐的情况下。公司就是无法注销。

  明面上,工商是只认可工商登记里面的股东人员资格。其他的理由、人员是不接受的。所以如果你有公司注销。事先要确保能够全体股东配合同意才行。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注销容易遇到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相关知识,可进入找军师财税官网进行详细了解,有任何不懂的、想要办理公司注销等相关业务的,也都可以通过官网上的联系方式详细咨询了解。我们会有专业的客服人员在线给您最详细的解答和最快速的办理业务,另外找军师拥用着十二年的行业经验,服务的企业超过两千多家,上万次的服务经验,公司历史悠久,专业可靠,值得您的信赖。


影响企业快速注销的突出问题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注销登记作为税收管理的最后一道环节,意味着企业结束纳税义务。但通过实际工作发现,企业往往采取注销登记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因此,税务部门如果忽视对注销登记的管理,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笔者结合实地税收执法检查,从实体的合法性、程序的规范性以及资料的完整性三方面对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进行如下分析:

  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

  (一)从实体合法性方面分析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

  1.利用税务机关对申请注销原因把关不严假注销、真逃税。

  企业正常申请注销登记主要是发生经营亏损、变更经营地点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资不抵债而破产或者自动解散等原因。但是一些企业常常是为偷逃税款而采用上述理由虚假申请注销,个别税收管理员在办理注销登记过程中,对《注销申请审批表》中企业填报的申请注销原因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片面认为纳税人结束生产经营,没有深入分析申请注销真正原因,便为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从而导致一些企业利用假注销手段逃避税收。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发现这样案例:某品牌门销售企业,经营信誉良好,市场知名度高,销售对象大多为个人消费,缺乏索要发票意识,于是,企业利用这种消费特点,以经营亏损为由申请注销来逃避税收。直到注销一段时间后,税收管理员仍发现这种木门在市场上销售,后来以买家身份联系到该人才将企业假注销真逃税的事实查出。

  2.利用政策漏洞逃避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个别企业正是利用该规定,通过注销前后适用的抵扣率和征收率差距较大这一税收管理漏洞,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大量存货并抵扣进项税额,人为控制销项税额,当将有或略有应纳税款时立即申请注销逃避增值税。比如: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货金额100万元。取得进项税额17万元,实现销售收入95万元,尚有20万存货时便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而税务机关想要对这20万存货征税并没有法律依据,即使跟踪管理到位,将来纳税人销售此存货时只能按3%的征收率而不是17%的税率征税,势必造成注销前后税负不均衡;企业如果还有其他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后将存货隐蔽地转移到关联公司,通过销售时的发票调节会给税收管理造成更大的难度。

  3.利用政策缺省逃避企业所得税。企业注销清算涉及法院、税务及其相关部门。对于税务管理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缴纳问题,《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单纯依据这一条文对企业征税缺乏具体操作规定。对于企业注销清算问题,《民法通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也专门规定了公司或企业法人依法解散、破产和撤销时应当进行清算,处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从具体操作上看,这些法律条文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缺乏有效衔接与沟通,给税务部门注销清算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企业正是利用这种政策缺省蒙混过关,少缴企业所得税。例如,某企业在申请注销时账面记载预收账款,应付账款贷方余额各100万元,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50万元。因为这一企业没有经过法院清算程序确认债权债务,加之税收管理员检查条件受限,对这类往来业务难以深入查证。虽然上述项目从理论上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但由于税收法律,法规对注销清算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征税中存在难度。

  (二)从程序规范性方面分析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企业注销的基本程序分为受理、实地调查和批准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相互关联、互相制约。但是,个别税收管理员在工作中只注重实体,忽视程序,存在逾期受理、超期办理或者违规审批等问题,导致程序违法,增加税收执法风险。笔者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这样的案例:某企业2009年1月15日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到2月15日才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相关财务报表记载经营期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0万元,存货余额50万元。税收管理员接到申请后,认为收入很少没必要进行实地调查就做出注销登记处理,违背注销登记相关程序的规定。主要表现在对超期申请注销登记的行为未进行责令限期改正以及给予行政处罚;对存货未进行盘点,缺少实地调查环节。

  (三)从资料完整性方面分析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但是,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企业注销档案资料不完整。主要原因是注销环节涉及多个部门,相关资料分散管理,未统一归档。这既违反了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同时又对税务人员是否依法办理注销难以认定。

  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企业注销之所以存在以上问题,通过分析,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表现在:

  (一)客观原因主要是政策原因。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范性文件所占比例很大,法律所占比例较少。全国每年都出台很多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互通性不强,导致文件多、规定多,常常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冲突,而且一些政策与实际操作具有一定的差距。

  (二)主观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税务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深不透,不能严格执行税法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凭经验办事的问题;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税务干部在执法程序执行上出现偏差;三是个别企业的纳税意识不强,仍存在能少缴则少缴、能不缴则不缴的侥幸心理,给税收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完善企业注销的税收管理建议

  针对企业注销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查缺补漏,完善企业注销的税收管理:

  (一)深入注销企业调查核实实地调查是企业注销税务管理的必要步骤。对于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税收管理员应当在熟练掌握税收业务的基础上,深入实地进行调查核实,摸清企业注销的真正原因,一是对于那些以经营亏损为由的企业,注重查阅历年来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进行纵向分析,看有无人为虚增亏损的问题。同时善于结合企业实际,并与同行业对比,进行横向分析,看有无违背生产经营常规的行为。二是对于变更经营地点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企业,调查企业新址是否存在以及加强与新址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互通关系,及时反馈信息,加强税收管理。三是对于解散的企业,在对解散原因调查同时,详细掌握企业的存货去向,查看有无利用虚假解散将存货分配股东或个人进行逃避税收等等。

  (二)加强注销企业存货管理存货管理是企业注销税务管理的焦点问题。对于注销企业的存货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垒存货备案登记、报告以及跟踪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注销企业(一般纳税人)存货备案登记制度。税务部门在审批企业注销申请过程中,对企业存货的种类,金额、数量等情况做详细记载,备案在簿,要求企业书面确认存货情况。二是书面告知企业在注销登记审批后,如果对存货需要进行销售处理,需先告知税务部门。三是税务部门根据存货的账面金额结合实地盘点情况,对注销企业存货的市场价值傲估算,按估算金额的不同档次和商品流通特点,要求纳税人定期报告存货的具体去向和存放地址,对金额大、流通快的存货,税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存货的去向。如果企业发生销售、投资或其它应税行为,则必须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税款。

  (三)完善注销企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是企业注销税务管理的法律依据。对于注销企业一是要建立部门间的互通及参与制度。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对注销清算的要求,建立清算前通知、清算时参与、清算后通报制度。各部门明确职能,各司其责,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清算工作。二是税务部门制定《注销清算管理办法》,为注销清算提供税收法律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现行的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清算税收制度,注意将清算期间企业发生的相关业务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相互分离,区别对待正常生产经营所得与清算所得,进而加强企业清算期以及后续业务的相关税收管理。

  (四)健全注销企业管理规程管理规程是企业注销税务管理的工作程序,明确规程是避免违规操作的前提。一是要明确工作流程,要求以重点突出、优化服务为主线,统一归档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比如对定期定额户,可以简化注销程序,进一步方便纳税人,提高办事效率。而对重点企业则要严格把关,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明确具体办事时限。二是要强化缴销工作,切实做到三缴清。即:缴清税款、缴清发票、缴清证件。在工作中要求税务人员树立责任意识,对未按规定缴销而进行注销的,且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执法过错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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