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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手机管理办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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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校手机管理办法及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手机管理办法及措施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政教处或班主任当场销毁。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第三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当场将手机销毁。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班级可以设置班机(只能是老人机,由班主任指定一人保管),学校任何教师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周末放学时领回家使用。

  2、政教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学校手机管理办法及措施

  第一条:为解决使用手机对学生发展的不利影响,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保护视力,让学生在校专心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对象。本条例适用于周南实验中学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总原则。在满足学生与家长正常通话需求的基础上,坚持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

  第四条:条件保障。学校在教学楼一楼、食堂一楼、宿舍一楼设置共12部公用电话,学生可使用校卡拨打电话与家长进行联系。必要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借班主任手机与家人进行联系。紧急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借用班级任课教师、年级组长及教育处、教务处座机与家人联系。学校各班级还建立了家长微信群,学生或家长均可通过班主任转达信息,实现必要的双向沟通。

  第五条: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我校为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来源于微机派位,属于就近入学,学生基本无需携带手机进校园。原则上所有学生不准带手机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包括MP3、MP4、手机充电器、电话手表等)进校园。

  第六条:特批手机管理。坚持有限带入校园的原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进校园的,须严格遵守申请、放置、使用等规范。

  1、因家庭特殊情况确实有使用手机需要的学生,包括寄宿生和少量放学途中需联系家长的走读生,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书,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教育处审批通过、签字盖章后方可使用。且只能使用仅具备通话功能的按键手机或电子手环。该情况的学生在进校后要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需要时向班主任申请,使用完后及时交回班主任保管,严禁在课堂内及课余时间玩手机。

  2、体育节、艺术节等大型校园活动中班级需要用学生个人手机拍摄活动照片的,原则上每班批准可使用两部手机,学校统一发放特批手机使用贴,特批手机使用贴仅在活动时间内有效,原则上使用期间手机卡取出将班主任保管,学生只能利用特批手机进行批准的操作,严禁以特批为由用手机玩游戏或看电子书、看视频等。

  3、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由于班会课或其他班级活动需要,安排学生使用手机的,必须按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要求进行使用,但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手机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4、校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研学、参加比赛等)中手机管理,按带队老师要求执行,且仅限于活动时间段内使用。

  5、其他本条例未规定的特殊情形,由活动的组织老师根据本条例原则,进行相应规定和管理。

  第七条:学生手机监管。所有周南实验中学学生都应按要求不携带手机进校园或按要求合理使用手机,学校将通过违禁物品排查、学生会监督管理、师生举报等形式进行监管,对于查实手机违规(包括违规携带或违规使用)的学生,其手机一律交学校教育处保险柜保管至毕业,此项工作由教育处蒲德荣老师负责,毕业前不再提供申请领回的途径,同时扣班级量化考核分,对违纪学生进行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等处分,并影响个人评优、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考核。

  第八条:宣传教育。学校通过升旗仪式、班会课、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校纪校规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通过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方式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学生手机管理,并履行周末、假期学生在家的手机管理责任,家校协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九条:该条例解释权归学校教育处。


  学校手机管理办法及措施

  为规范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避免学生因过度使用手机而影响学习和休息,或因手机衍生其它问题,特订定本制度。

  一、学生上课期间,禁用手机,一经发现由任课老师收缴到班主任处,保到学期结束,违纪学生填写违纪记录一份。

  二、学生考试期间,禁带手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按考试作弊论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受到警告处分。

  三、严禁学生在学校教室、宿舍和教师办公室充电。

  四、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时段定为下午5:106:10,晚自习结束到熄灯前。

  五、使用手机指:打电话、接听电话、听音乐、上网、聊天、玩游戏、充电、下载图片、读网络小说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学校管理人员都有权管理。

  六、严禁在休息时段使用手机,违规在宿舍使用,手机由生活老师上交学生处保管,并填写违纪记录。多次违规而不服从管理取消住宿资格。

  七、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应妥善保管。如出现手机丢失和其它因手机引起的后果,由手机使用者负全部责任。

  八、学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机(考试除外),可以向老师提出申请,经老师许可后才可以使用。学生不当使用手机,都会被记录在电子档案中,该记录会影响学生的评价、评优、表彰等。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又不听劝阻的,报学生处训诫,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九、该制度解释权限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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