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开展缅怀先烈活动方案
一、 活动主题:
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红色志愿
二、 活动目的:
为了将志愿者精神深入贯彻到青少年群体中,以激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向上,乐于助人,为建设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决定利用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的浓厚气氛倡导和发起青年志愿者活动。利用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红色志愿活动的浓厚气氛,结合时代特点,对志愿者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操,继承、弘扬中华的革命传统美德。弘扬志愿者精神,坚定奉献精神。鼓舞青年一代为祖国的繁荣发展而不懈的努力和奋斗!
三、活动时间:
2012年4月3日上午10:00下午16:00
四、活动地点:
大埔三河坝纪念碑
五、 参与人员:
义工团全体管理人员、义工代表15人
六、 活动流程:
(一) 上午9:00分准时在华建市场门口集中;9:10分出发;9:55分到达英雄纪念碑,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红色志愿活动做好准备工作
(二)10:00分第一项: 宣布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红色志愿活动开始;10:02分第二项:向革命烈士默哀3分钟;10:05分第三项:向烈士敬献花圈;10:08分第四项:客家人义工团代表梁咏方发言;10:15分全体义工敬献鲜花;10:20分第六项:瞻仰纪念碑;10:30参观大埔三河坝纪念馆;12:00吃饭休息;13:30参观三河坝周围景点;15:00 活动结束返回梅城。
七、活动现场控制:
客家人义工团干部时刻关注成员们的活动状况,一有异常状况发生,立即采取预定措施。
八、 媒体现场采访:
邀请媒体现场照相、记录。
九、 活动经费预算:
活动费用预计
十、活动效果预估:
经过学习英烈的先进事迹,重温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内涵。接受为他人,为社会奉献精神的洗礼。青年志愿者将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积极进取,发扬先辈们的精神,发挥自己所长,表现当代志愿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准备工作安排:
1、理事长梁负责对外联系工作
2、副理事长梁负责动员工作
3、理事人力资源部候负责采购花圈和小鲜花
4、理事后勤部黄负责联系活动车辆
清明节开展缅怀先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
二、活动时间
3月下旬至4月底
三、活动人员
青少年、学校师生、家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部队官兵,广大市民群众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等群体。
四、活动目的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引导市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网上活动。
中央文明办在中国文明网、国家公祭网、中华英烈网、央视网推出专门网页,xx市文明办在中国文明网xx站、xx文明网同时推出网上祭英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上活动于4月1日至4月7日集中开展,各地各单位要组织活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登录网站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同时利用各自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APP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网上祭英烈活动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办好活动专题,用讲故事的方式引导市民群众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xx文明网,各地文明办及市直各单位)
(二)组织网下实践。
结合今年是建军xx周年,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广泛组织广大党团员、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旅游局,各地文明办及市直其他单位)
(三)多形式宣传我们的节日清明。
市广播电视台录制和播出《我们的节日清明――中华长歌行》节目;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创作、编排以清明节为题材的文艺作品,并组织策划文艺活动,宣传推广我们的节日清明。(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台,各地文明办及市直其他单位)
六、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系列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成效。活动方案请于3月31日前报市文明办。
(二)我办发出《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烈士活动的倡议书》,请各地各单位抓好倡议内容的落实,并利用本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转载和宣传,组织活动要运用广东志愿时微信平台进行发布,对注册志愿者进行志愿时记录。市广播电视台、西江日报、今日xx网、西江网、xx文明网等媒体要在清明节前全文刊登刊播。
(三)各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报道各地各单位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系列活动情况,大力宣传革命传统和清明节民俗文化,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努力营造追思革命先烈、珍惜和平幸福生活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请各地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信息稿和总结材料。
清明节开展缅怀先烈活动方案
为深切缅怀革命烈士,发扬革命优良传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清明节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
二、活动地点
关岭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副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武部部长、县公安局政委、关岭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处长、县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二)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各5人;
(三)县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20人,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及干警20人,县消防大队官兵10人,县武警中队官兵10人,中小学生代表200人(由县教科局组织);
(四)关索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代表共10人;
(五)县直各部门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共5人。
四、相关要求
(一)武警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发言,请县武警中队、团县委、县教科局安排,并将发言材料于4月2日前交到县民政局;
(二)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纪念活动,提前20分钟到烈士陵园并按指定地点列队;
(三)各部门准备花圈敬献烈士;
(四)县公安局作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现场会务工作,县电视台安排2名记者到场进行宣传报道;
(五)各乡镇(街道)要在清明节期间自行组织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回顾和宣传烈士的光辉业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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