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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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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是创业者及创业搭档对他们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对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创业是一种需要创业者及其创业搭档组织经营管理、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和判断的行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

  学生创业政策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从2009年起,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二)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限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允许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家庭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三)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证照免费办理制度。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的,均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四)实行优质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设立创业注册登记优先窗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五)享受税收减免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销售额(营业额)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营业税;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六)实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成功地从事非农产业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个人创业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个人创业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七)实行成功创业奖励。对2009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以下办法奖励:(1)对个人创办的企业,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万元(含不足10万元)另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2)对合伙企业总投资额度不足10万元的,按合伙高校毕业生人数每人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总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万元(不足 10万元的按10万计算)对所有合伙人另奖励3000元,但对该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奖励金额不能超过人均9000元。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竞赛,对在创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成功创业奖励由同级人事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复核后予以奖励。

  (八)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岗位补助。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和合同期限,按第一年1200元/人、第二年1800元/人、第三年2400元 /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九)实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人数和经营项目,按每人5万元以内的额度核定;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年。对个人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规定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且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者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办法按国家、省和市政府办《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德办发 [2009]15号)规定办理。

  (十)实行创业培训援助。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鼓励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创业课程,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十一)实行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障服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和人才招聘服务,2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前6个月实行渐退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同时还增加了创业的机会,例如徐州市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 实施专项资金扶持徐州市全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专项用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各县(市)区要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完善创业风险担保机制,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小额低息或贴息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可提高到20万元,并逐步实现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多渠道、多层次输血。

  实施有效的政策扶持

  大学生村官全面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已出台的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认真予以落实。对规定免收的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再向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收取。鼓励大学生村官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村官自主创办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

  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各省关于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

  上海

  1、大学毕业生创业四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2、每年1亿助学生老板科技创业

  2006年起,上海市政府将连续5年,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帮助书生老板厉兵秣马。

  2005年3月,市政府启动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每年5000Ty元,连续三年投入1.5亿元,支持创业种子尽快破土。截至2005年底,共有172

  个项目获得创业基金资助,受助总额达2475.4万元,注册成立公司110多家。

  据基金会负责人介绍,从2006年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总量进一步扩大为每年1亿元,由新成立的基金会负责运作,组织协调大学生科技创业工作。

  3、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最高30万

  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30万元支持,即使奋斗失败也无需赔偿损失。为了激发天之骄子的创业激情,申城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

  天使基金将根据学生的申报计划,严格评估学生创业项目,然后确定实际支持金额。这笔资金将以股权形式投入到学生企业中,获利部分将成为创业者的利润,而一旦创业失败也无需学生还款。

  在创业之前,专门机构还将对学生科技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使其迅速拥有老总素质,相关部门还将为大学生免费提供代理工商注册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服务。

  杭州

  杭州出台新政力挺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可获资助20万

  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大学生实现梦想,将杭州打造成大学生创业天堂。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在杭及来杭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据介绍,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政策优惠力度也属国内领先。

  1. 不分本地外地生源均可享受

  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2.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只要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学生来杭、在杭创业,不管他是本地生源大学生还是外地大学生,都一视同仁,可以享受《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2. 免收工商注册费用

  为出台这一政策,今年上半年,杭州市人事局积极开展调研,实地考察部分大学生创业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在调研中,工作人员发现,大学生普遍反映不知道如何开办企业。就此情况,《意见》从多个方面为大学生注册企业提供便利:一是开通注册绿色通道。在杭州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二是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不管是从事个体经营还是成立企业的,一律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

  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四是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该政策还规定,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受理服务。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3. 创业资助提高一倍

  加大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资助力度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在优化创业资助政策中,将现有的创业资助政策适用范围由毕业大学生扩大到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使在校大学生也可以享受资助政策。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将首期拨付比例从20%提高到7 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同时要求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实行房租补贴机制是针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租用住房存在一定困难的客观情况,采取了对大学生创业园内和园外企业分别给予不同补贴的措施,明确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引导大学生集中到创业园内创业,形成整体效应;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这样既可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适度帮助,又避免少数毕业生利用政策租用高价商铺、写字楼,加重财政负担的可能。

  实施会展补贴主要是为鼓励大学生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尽快拓展市场而采取的措施,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可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同时也有一些限制:一是坚持展费以大学生创业企业自行承担为主,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二是对给予补助的会展范围进行限定,必须是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会展,并经企业纳税地政府认可。

  4. 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贸易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均可按规定分别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大学生创办企业类型的政策导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广州

  广州大学生创业减免42项费用

  广州市物价局2006年下发的有关通知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6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或按最低标准交纳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6项。两类相加,共42项。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广州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凭毕业证享受本通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福州1000万助大学生创业

  2006年,福州大学新楚大学生创业助力工程正式启动,该工程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州大学、福州福大自动化有限公司联合实施,自动化公司董事长陈新楚先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对福州大学学生进行创业投资。

  据介绍,省经贸委将组织专家为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目前已有1784名本科生、研究生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班。

  前期培训后,学校将从中挑选1503人参加企业实务等方面的培训,如企业基础管理、财务控制等。之后进入实训阶段。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将设立创业实验室,选派管理、科技管理、技术人员,为这150名大学生设立一个创业项目库。创业团队或个人进行创业前的模拟运作,同时由相关专家,结合创业计划、市场前景,对各创业团队或个人集中培训或个别指导。

  最后,再根据各团队的表现,由自动化公司确定创业投资项目,给予每个创业项目8万~10万元的首期资金支持;此后,福州大学、自动化公司还将给予跟踪指导。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创业新政策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2〕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各地各高校鼓励创业新举措

  1.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予落户

  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

  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以及收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

  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2.河北省: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

  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创业孵化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在孵企业和创客项目,省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优先核缴省级资金权益。

  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导师、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河北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等科技投融资机构。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6%至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100公里以内加5分,200公里以内加4分,300公里以内加3分。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支持大学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研究取得发明专利成果,其创业成果转化成功的,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

  4. 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政策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实施大学生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对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10万的免担保、免利息创业贷款。减免相关税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服务。对首次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带动5人以上就业,投资达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有贷款需求的,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

  二次贷款贴息,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经过评审后,每年评审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金补贴。

  5. 湖北省黄冈市:大学生创业十免扶持、五有保障

  3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水电、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网络接入服务、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创业培训服务、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科技项目申报服务、政策指导服务、创业沙龙活动场所、专利申请服务;

  有资金扶持,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最高50万元无息贷款,成立三支天使基金扶持创业;有办公场所,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3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有厂房,大学生创业加速器,按入驻企业发展需求,免费提供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厂房;有住房,创业大学生公寓和人才公寓,按标准为创业者提供免房租住房需求;有创业导师,聘请黄冈籍知名企业家和本地成功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一对一为创业者提供成长支持;

  对经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看好,具有引领带动,推动本行业科技创新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成功经营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按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生创办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受出资额和注册资金的限制,按生产规模和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担保额度。个人独立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办微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超过国家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政策的贷款利息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贴息。对初次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各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全额奖励纳税人。

  6. 东华大学:建立了上海高校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

  东华大学与上海市科委、市教委以及新车间等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了上海高校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牵头建设上海高校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联盟。每双周五定点组织创业指导站活动,由校内导师、校外创业指导专家和企业家为学生提供专业性、实践性的创业咨询指导。

  从2003年开始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休学创业提供制度保障,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可以认定创新学分。于2009年成立上海市大学生科创基金会东华大学分基金会,目前总资金1200万元,并形成了5360万元的创新创业扶持基金,支持学生创业。

  7.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100万元护犊资金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出台了《护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创业失败学生给予经济补助。文件明确规定,由学院出资100万元设立护犊资金,用于保护大学生的创业激情和创业利益,帮助资金出现困难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渡过难关,为创业失败、符合要求的大学生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无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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