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次承租人的腾房催告书
***同志:
你好!
***与我单位 2012年9月20日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位置**区**广场**楼(原征稽所办公室),租赁期限为 2012年4月15日 到 2012年12月31日 。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没有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孙韵迪也没有再向我单位缴纳租金,双方的租赁合同已于 2012年12月31日 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原承租人***未经我单位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你的行为是非法转租。2012年12月31日以后,由于我单位与孙韵迪的租赁合同期满,***(房屋间接占有人)和你(房屋直接占有人)均为非法占有。现我单位已通知***于2012年12月31日和他终止租赁合同,并请他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该房屋腾空并移交给我单位。
有鉴于此,请你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该房屋腾空并移交给我单位,并将你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5月31日非法占有我单位房屋的租金损失(按照你向***缴纳的租金标准)赔偿给我单位。否则,将依照法律程序保障我单位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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