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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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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NBA罢赛了,我才终于深刻地认识到种族主义是美国永远永远也逃不过的历史问题,正如我们也永远不会忘记抗日战争给我们带来的伤害一样,回忆让我重新拾起这本反种族歧视的小说,试图弥补那半缺的思维方式。

这是去年楠楠推荐阅读的一本书:“以孩子的眼睛直视这个世界的不公”。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说是直视呢?原来在显而易见的证据下,黑人终究还是败诉了……但正如NBA罢赛虽然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也让更多的人为之发声。即使结局注定失败,也不能放弃开始的勇气。

还记得,在翻开《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映入我的眼帘的是这样的几个字: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而直到当初读完这本书,我对于孩子视角的认识,也仅限于这几个字。但又觉得,有这几个字,似乎也就够了。我想,律师大概是不会有这样的认识的,这让人有一种悲凉和无力感。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很少的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迪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很显然,知更鸟更多的是它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迪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书中讲述的故事是发生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一个小镇里的。正值“大萧条”时期最严重的崩溃,人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赤贫,而那里又是种族歧视尤为严重的南方地区。考虑这个背景,我们大概很难切身体会到书中所传播的普世价值,因为我们的时代实现了比那个时代更为普遍的平等,我们感受不到那种尖锐的歧视和不平等,自然对公正的重要和实现公正的过程之艰难。但是,没有因肤色不同的不平等,不代表我们就没有别的不平等。性别歧视、地域歧视、歧视残疾人、歧视心理异常群体,这些情况似乎也很普遍。这些都是我们社会文明进步的过程中要去克服的问题,《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对公正的倡导一样能闪耀光芒。对公平正义的永恒追求和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都是值得学习和实践的。

在美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种族主义是不得不提的一个问题。奴隶制虽然早已废除,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种族歧视早已被融进白种人的血液里,成为了他们与生俱来的某种社会属性,时至今日也未尽消除。黑人做着最辛劳的工作,却遭受着最为残忍的对待。

提及种族歧视问题,以往看来就是白人压迫黑人。实际上,对于其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定义层面上,它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更是掺杂着根深蒂固的极端民族情绪。白人最初建立针对黑人的武装是因为数量持续增加的黑人激发了白人的恐惧感;但随着种族压迫愈演愈烈,恐惧感逐渐被弱化,种族优越意识反而越来越强。白人并不以压迫黑人为耻,甚至以此为某种理所当然,并且大肆美化。

正如《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黑人汤姆被尤厄尔诬陷,陪审团却没有给出公众的审判,最后还以汤姆逃跑为说辞致使其被枪击身亡。作文www.fwwkw.com阿迪克斯尽力了,但白人主人和非裔佣人再好的私人感情也无法改变非裔备受歧视的主流价值观地位,白人的这种复杂心态反映出了美国文化中实用主义思维,一边享受着黑人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又不愿意自身出现半点损失。如今JacobBlake枪击事件仍然是以担心其持枪为由,竟在他的三个孩子面前从背后对其连开7枪!这让我们不禁思考,为何让白人正视种族偏见会如此困难?

从历史原因看来,虽然《独立宣言》上写着“人生而平等”,但签署《独立宣言》的白人中很多本来也都是大奴隶主啊。如今尽管黑人在美国社会仍然受到很多系统性的不公待遇,但绝大多数白人并不认为需要对此负责,也不认为这是种族主义倾向,而他们日常所使用的“种族中性”语言也让他们意识不到种族歧视的存在。比如,当一个社区中黑人的数量增多时,很多白人就会选择搬离社区,甚至有一个专门的词来描述这种现象:whiteflight。对于为何要搬离社区的解释是这里正在变得越来越“危险”,犯罪率正在提高,而不会表明是黑人越来越多。同时要搬去的是一个更加“安全”和“干净”的地方,但他们不会明说要搬去白人聚居区。他们使用的语言掩盖了种族偏见思想,甚至也没意识到这些语言背后存在的问题。因此当他们面对种族歧视话题时,第一反应不是反思,而是否认和辩解。以自我为中心的傲慢心态使他们压根不认为自己存在种族偏见。

从社会背景来看,《杀死一只知更鸟》也许并不适用于现代社会,但是这却也无法改变它带来的现实意义和深刻启示,这本书所传递出来的价值观就像一壶好酒,越酿越香,越酿就越能出现更多层次的口感。这里说说我对这本书感触最深的地方。

一开始我认为“知更鸟”指的就是黑人汤姆。他为人正派,循规蹈矩,做事勤快,却因为两个白人的陷害,被判为死刑。尽管阿迪克斯用法律为他维护正义,在法庭上两个证人的证词漏洞百出,在没有间接证据情况下还是被判为死刑。汤姆什么都没做错,却因为他是黑人,所以在人们心里的秘密法庭上早已判刑死亡。即使这样,阿迪克斯坚持正义,他让陪审团员陷入僵局,产生动摇。虽然结果无法改变,但他认为这是一个进步。阿迪克斯告诉孩子们,“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细细体味才明白“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并没有直接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性,它代表着所有天真无辜者。小说中的杰姆、汤姆、迪儿、拉德利都是“知更鸟”。另一个比较显著的是拉德利,从一开始,他就受着别人的流言蜚语和揣测。他是个神秘人物,常年不出门,像个隐士一样生活。尽管这样,他却一直默默守护着他的同伴。最后为了阻止尤厄尔的包袱,拉德利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杀了他。阿迪克斯刚开始以为是杰姆杀的,后来意识到是拉德利,却下意识保护他,因为都知道拉德利一直是隐居的,如果把他放在聚光灯下,这无疑是犯罪。阿迪克斯对斯库特说,“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吗?”

这是这本书结尾的点睛之笔,既点名了文章主题,又和标题贴切,更重要的是知更鸟无罪,杀死它便是犯罪。怪人拉德利起先给斯库特的感觉是可怕的,然而正是他救了他们的生命。时代背景下邪恶的迷雾肆意弥漫,而正义与善良只能蜷缩在房间里。这一明一暗将一个社会道德堕落描绘的淋漓尽致。阿迪克斯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一败涂地,我们就放弃争取胜利吧。”勇敢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世界上也仍然有阿迪克斯这般敬畏生命的人,尽力去保护每一只知更鸟,只要存在,他就是一束光,而这束光足以照亮他身边每一个善良的、有良知的人。“我尽自己所能去爱每一个人……有时候我也很为难,宝贝儿。”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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