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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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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一、出台政策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浙政发〔2021〕3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2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2〕74号)等文件精神,起草该文件。

二、前期研究讨论情况

10月9日,由县经信局牵头,汇总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金融中心、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罗阳镇、彭溪镇、司前镇、浙江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乡镇意见,拟定XX县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初稿并向各有关部门征求书面意见。

10月12日,受周建海副县长委托,县府办陈建副主任召集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金融中心、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罗阳镇、彭溪镇、司前镇、浙江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乡镇进行专题研究,县经信局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已采纳意见并作出相应修改。

三、主要内容和框架

《行动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范围、改造模式、政策支持、工作要求、保障机制、附则等8个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聚焦低效工业用地,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县盘活低效工业用地400亩,其中拆改重建面积150亩、实现新增供地400亩,新增产业空间50万平方米。

(二)基本原则。包括3条,一是政府主导、规划先行;二是灵活多样、拆改利企;三是有序推进、应改尽改。

(三)实施范围。全县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但存在违章、消防安全环保隐患等问题以及利用效率低、产出效益差和现状有提升空间的工业用地。

(四)改造模式。采取政府征收改造、第三方参与改造、企业联合改造、企业自主改造、整体提升改造、其他改造模式等6种模式,科学合力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和全域低效整治,实现空间优化、土地扩容、企业提质、产业集聚。

(五)政策支持。总共十四条政策,包括允许零星工业用地归宗开发、支持企业联合连片改造、允许工业用地有条件分割转让、支持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统筹扩容空间利用、延长工业土地使用年限、鼓励“工业上楼”、鼓励工业用地增容、完善功能配套、降低改造成本、提高财政奖补、降低融资成本、鼓励第三方运营、改革补偿方式等政策内容。

(六)工作要求。一是深入排查,构建系统平台;二是完善规划,突出连片改造;三是试点先行,完善政策体系;四是整体推进,注重妥善安置;五是强化监管,实施精准腾退;六是择优招引,明确产业定位。

(七)保障机制。包括6点机制: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三是优化项目审批;四是强化综合施策;五是加强督查考评;六是强化宣传引导。

(八)附则。包括1.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2.本行动方案内相关支持政策条款,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等牵头部门负责解释,试行一年,到期后进行政策评估,经县政府研究后视情再延续。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要及时报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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