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范文文库网!

论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论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

  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些重大论断,蕴含着系统性、整体性的科学思想方法。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好运用好系统观念,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

  从全局高度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系统观念,既要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本身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把握,也要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更大的系统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加强统筹谋划,将国家各方面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不能就法治论法治。

  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强战略谋划。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科学论断,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地位,也明确了法治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回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需求,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我们必须将法治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高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此,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以高质量法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等。

  增强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多方面的工作、任务、要素和环节,这些部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构成一个广泛复杂又系统完备的统一整体。必须从系统整体的观念上综合考虑法治建设各个部分之间的普遍联系,做好整体谋划、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做好整体谋划。《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为主体框架,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必须全面落实这一规划,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有机贯通起来,把法律制度、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等各个法治要素整合起来,真正使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机融合、运行顺畅起来,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实践中全面展开、有效落实,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系统性功能。

  围绕共同推进、一体建设这个工作布局加强统筹部署。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的系统观念科学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阐明了这一工作布局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旨在解决法治建设中不协调不平衡、各自为政、争权诿责等问题,增强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我们从全局上、整体上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有效方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通过制定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协同、相得益彰,共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整体发力、协同推进。

  实现法治建设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善于运用辩证统一规律,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既注重抓全面、系统、整体推进,又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

  在法治系统中突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个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在法治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是关键环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重点任务。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科学把握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科学立法,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进严格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推进公正司法,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全民守法,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在共同推进中抓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这两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这表明,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既要将三者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又要把握重点,牢牢抓住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这两个关键。只有执政党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得以有效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成为现实,整个国家才能依法运转、有效治理。为此,要深入推进依法执政,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有效贯彻实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一体建设中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这个主体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这表明,做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既要在法治国家这一整体性目标和框架下加强整体谋划、协同推进,又要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率先推进。这是因为,政府拥有的行政权力是整个国家权力体系中最广泛、最日常、最集中的权力,唯有政府守法,整个国家才能依法运转。如果没有法治政府,国家的立法和执政党的决策就无法执行,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没有法治政府,行政权干预司法,公正司法就没有保障;没有法治政府,社会难有发展空间,没有政府守法和政府诚信,也就不可能有全民守法和全民诚信,从而不可能有法治社会。因此,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一体建设中居于带动整体的枢纽位置,必须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加大力度。


论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方法,对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并作出科学回答,既从系统整体上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又深刻揭示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的重要特征,在法治建设上强调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了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认识。

  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有机统一。在方法论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始终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结合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实际,以系统思维方法来谋划布局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系统思维方法,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地位、工作布局、辩证关系和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坚持从系统整体上把握全面依法治国

  法律系统是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法律问题与其他社会现象和问题相互交织,必须从社会系统的整体出发来研究和解决。习近平法治思想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方法,坚持从系统、整体、全局高度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大势、谋大事、顾长远、抓根本。

  从两个大局出发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系统思维要求我们不能就法治论法治,不能简单从法治自身来理解法治,而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两个大局中来把握、来推进,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之间的关系,促进四个全面彼此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恢弘的历史视野和世界眼光理解法治,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大大深化了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的认识。

  从国家治理视角谋划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思维注重整体观,强调谋局先于谋略,略从局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国家治理的整体视角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中全面的科学内涵,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不仅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也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立足各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对提高法治水平的新要求,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科学、全面部署并统筹推进,推动国家治理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方法,既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更大系统的一部分加以研究部署,也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本身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系统思维看,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这个系统本身又可能是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系统工程是指一项工作具有多个部分、要素或环节,有多个主体参与,需要各主体、部分、要素、环节相互依赖、相互配合、优化运转、协同整合,避免各项工作相互脱节、顾此失彼甚至相互冲突,从而产生各主体、部分、要素、环节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功能,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系统性效果。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的工作和任务,包含相互协作、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不同部分,构成一个广泛复杂而又系统完备的统一整体。因此,必须以系统思维方法来综合考虑全面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及其相互之间的作用和联系,才能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系统思维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进行整体谋划,提出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有机贯通起来,把法律制度、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等各个法治要素整合起来,真正使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机融合、运行顺畅的系统工程,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实践中得以全面展开和有效落实,更好发挥出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系统性功能。

  注重增强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系统思维方法,深入考察作为系统工程的全面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强调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更加注重系统性。从系统思维看,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结构、功能上的适度差异化,是系统存在的前提条件。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意味着国家、政府、社会三个层面的法治功能在总体一致的前提下存在一定差异,形成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子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国家、政府、社会等不同主体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不同地位和功能,形成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其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系统思维方法,强调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引领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得到系统性增强。

  更加注重整体性。整体观念是系统论的核心思想。任何系统都是由各个功能要素和各个组成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但这些功能要素和各个组成部分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组合,而是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观察、认识和处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实践问题,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协同,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确立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整体谋划法治领域改革。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2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制定实施,从整体上明确了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时间表,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整体发力、协同推进。

  更加注重协同性。增强协同性是发挥系统整体功能的内在要求。一个系统要形成整体性功能,关键在于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协同、功能耦合。全面依法治国是由多个相互作用、相互关联的部分构成的整体,缺少任何部分、放松任何环节,都会影响法治建设成效。唯有统筹推进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法治建设,才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明确相关工作需要统筹推进。比如,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立改废释纂;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使各项改革相得益彰;等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法治领域改革做到了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有机统一。


论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回顾和总结了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指出,一项重要成就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相对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工作基本格局来说,这是一个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理论特征的最新论断,具有继往开来、承上启下的里程碑意义。

  第一,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标志着过去十年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法治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十年来,我们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成就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不难看出,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样的重要论断安排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重大变革,显然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的充分肯定。经过十年努力,无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理论、大政方针,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和具体工作,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全面要求下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系,具有了较大的确定性,各项法治工作有机协调,呈现出要素齐备、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连接顺畅和运行有序的法治格局。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对过去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成绩作了高度概括和总结,与 全面的价值要求相适应,使用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来阐述目前全面依法治国的现状恰如其分。

  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路线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强调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论述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什么?道路的起点在何方?如何才能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此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既然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了,这意味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方面的法治要素都已齐备,法治工作已经形成系统化思路,全面依法治国走上了稳定发展的轨道。如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一重要论断,那么,在法理上就无法断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清晰路线图,因此,就无法回避摸着石头过河这样只有改革开放初期才适宜提出的大胆改革思路。但改革开放已逾40多个年头,尤其是法治建设,早已度过了有法可依有法总比没法好立法宜粗不宜细的粗放式发展时期,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新时代。所以说,作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重要论断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路线图基本清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当满怀信心、方向明确、前途光明。

  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构建了扎实的制度基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和国家某项事业的发展,既是对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形成的总结,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法治轨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路线图的代名词。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4年2月28日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充分体现了法治对改革的保驾护航作用。

  2022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很显然,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讲话要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法治轨道。202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十一个坚持,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述坚持事项已经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轨道相连接,彰显了法治与现代化之间的必然联系。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上述讲话中,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重要论断又与中国式现代化有机联系在一起,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之间的新型四个全面之间的辩证关系,突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法治保障。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更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意味着各项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充分有效的制度基础,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越走信心越坚定。

  第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意味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工作必须向更深更实处发展。如前所述,既然法治格局已经出现,接下来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就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按照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路线图和一规划两纲要描绘的施工方案,把各项法治工作往更深处、更实处做,而不能再停留在宏观和政策层面的叠床架屋。虽然不能说法治理念无须继续创新,但至少可以说,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之后,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法治工作主要应当往深处走,要解决许多法治领域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重要的是要整体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第七部分提出了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法治工作做实做细的具体政策要求,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很显然,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要求相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要以宪法为核心,这就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合宪性要求。相对于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依法行政六项要求来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是扎实推进依法执政,这里的扎实二字是对已经进行的依法执政工作如何做实做细的进一步政策期待。严格公正司法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公正司法之前再加上严格二字,进一步强调了严格对于公正司法的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是为了呼应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正式颁行三十周年大会上讲话中首次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政策主张,对于一体建设对象中的法治社会提出的特殊要求。相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来说,法治社会建设所遇到的问题更加复杂,因此,为了保证法治社会建设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步,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必须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否则就可能因为法治社会建设的滞后而影响了一体建设的总体进程。

  总的来说,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重要论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过去十年在法治中国建设领域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的充分肯定,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又为未来五年和到2035年的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提供了更为精准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方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现实和可靠的法治保障。假以时日,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式现代化事业必然能够如期实现。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