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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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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总结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总结材料

  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必要的帮助。

  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总结材料

  20__年,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和市司法局的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了职能工作:

  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61名,已经解矫69名,现有矫正对象92名,其中缓刑66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5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行的4人。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依法管理,注重实效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

  首先进一步规范公益劳动管理。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公益劳动卡。街道、镇司法所坚持把组织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改变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各街镇司法所都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保证服刑人员完成每月不少于16小时的公益劳动,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思想,加强劳动创造财富的思想认识,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全区.建立了8个公益劳动基地,每个基地有1名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对劳动时间核算和劳动质量的评定。在公益劳动过程中,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并能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敬老院的老人免费赠送牛奶、饼干和日常生活用品。孔浦街道根据自身特点,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多形式,灵活个性化地组织劳动,街道社区组织公益活动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帮助搬桌做各项准备工作等。

  其次是组织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街道、镇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知识系统性,内容丰富性,形式多样性的集中教育,街道、镇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以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集中教育学习紧密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特点,在有效地帮助其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马街道采取免费为社区矫正对象订制浙江法制报的方法促进其学习教育;庄桥街道也采取了让社区矫正人员订制法制报的方法加强法制教育。

  第三是及时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辅导。六月份,区司法局联合百合心理咨询中心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在庄桥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和不同心理,引导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促进自我调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达到他们即早回归社会的目的。庄桥街道的14名正在矫正的对象全部到场,同时,部分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和公安派出所以及法庭的领导也参加了旁听。课上互动活动比较热烈,一位矫正人员声情并茂地说,在犯错误后,心理压力是相当大的,这样的课和心理辅导,让他们看到希望。另一位因过失致人死亡的矫正对象说,通过这堂课,让他明白了,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没有挫折的,重要的是如何面对挫折,调节自我,走出压抑,重获新生,同时,他也表示非常感谢政府对他们关心和引导,让他们感觉到温暧和关爱,更有信心走好日后的人生路。

  (二)、加强指导,完善制度

  由于社区矫正对街道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区司法局积极走访街道,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指导。第一季度,我们组织人员对社区矫正期满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撰写了《社区矫正人户分离问题初探》调研文章,从而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庄桥街道开展了创建示范街道活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11月初,我们组织了慈城镇和白沙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座谈会,深入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和职能发挥情况。并对甬江和孔浦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抽查,从而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察。


  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总结材料

  今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帮教,坚持夯实基层、注重实效、创新带动的工作思路,强化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精细化、网格社会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等目标要求,以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业务建设、工作创新为载体,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稳健发展。截至10月底,我区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6人,期满解除矫正94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2人,其中管制18人、缓刑128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__人。截至20__年10月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4人,累计解矫382人。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84件,接收刑满释放人员档案80份。

  一、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一)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

  进一步规范了适前调查、入矫宣告、三书到位、矫正小组、三分管理、档案管理(执法、工作档案)等社区矫正执法活动,重点规范了矫正小组、计分考核、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等关键环节。向各司法所下发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使用指南》,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要求各司法所在每名社区服刑人员解矫期满后一个月内上交整理好的解矫档案。拟在明年重点检查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文书档案规范化。

  (二)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大比武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根据省、市社区矫正局通知要求,我区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工作者)中开展了信息化应用技能和社区服刑人员个案矫正大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比武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加快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区社区矫正局制定了《社区服刑外出证明》,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持该证明到外出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并在外出期间接受当地社区矫正机关监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销假的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二是进一步完善计分考核制度。根据《湖北省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计分考核相关5种表格(计分考核记载表、统计表、公示表、奖扣分通知单、奖惩登记簿),落实计分考核成绩上墙公示,根据计分考核结果全面落实日常行政考核奖罚和司法奖罚。

  (四)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根据检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在5月份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专项清查,全面准确查清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情况,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6月1日,根据市、区检察院专项检查活动要求和沙市区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沙司法文6号),市监所检查处对我区两名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胡永兰、张九亮进行了谈话。另我局根据《荆州市司法局关于对社区矫正工作重点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荆司发通29号)文件要求在社区矫正机构队伍上党委成员落实了包所,硬件设施上执法记录仪和人脸识别仪也在办理之中,对文件中提出的重点人员及视为严管的精神,我们在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行了学习、体会。对适用审前调查进行吸毒尿检筛查工作已在联系之中。

  (五)深化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试点

  制定了20__年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计划,印发了四个季度集中教育学习资料和思考题,指导各司法所按每季度教育学习主题开展集中教育。

  (六)积极推进特赦工作

  依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为有效保证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的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吃透文件精神。认真研读司法部、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和认定标准,对拟特赦的四类人员条件进行细化,严格按照特赦决定要求进行匹配,真正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放。二是及时排摸甄别。区司法局迅速成立特赦评审委员会,对进行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情况、罪名、刑期、判决日期、犯罪年龄等内容进行排摸甄别。三是集体评审研究。对经过排摸、甄别后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有关情况,区司法局矫正局及时报请区特赦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研究,审核确定是否报请特赦。最终,对我区符合条件的5名犯人进行了上报。

  二、巩固社区矫正基础工作

  (一)规范信息录入和信息报送

  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了全区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联网录入。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的填报,在元旦、春节、端午等节假日以及_敏感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规范司法e通管理和使用

  区社矫局工作人员每天一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二次在网上巡查社区矫正人员动态。对司法e通信息管理平台社矫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对和更新,对违反《沙市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使用暂行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三、加强刑满释放帮教工作

  (一)规范文书档案

  根据区社区矫正局统一制作的新安置帮教个档,各司法所安置帮教文书档案做到五个一(一份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一份年度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一份安置帮教人员花名册,每名安置帮教人员一份个档,一份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二)加强信息核查

  每周登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监狱机关发送的沙市籍服刑在教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按上级要求发送预释放人员电子回执,信息核查率与回执发送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三)落实帮教措施

  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向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武汉女子监狱、江北监狱等省内12个监狱服刑的数百名沙市籍服刑人员每人寄出了一封特别家书,推荐罗正仁等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四、明年工作计划

  1、认真落实省两办37号文件精神及市两办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

  2、狠抓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日清月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集中教育计划,通过采取日巡查、不定期抽查、督办通报等形式,严把入矫、监督管理、解矫三个环节,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虚33管现象发生。

  3、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我局已于4月份草拟了相关实施意见并上报司法局,但一直没有落实。拟于明年逐渐健全社区矫正在社区的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建设工作,进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站。

  4、进一步落实沙市区司法局管教干部心理咨询培训工作。建立司法局社区心理矫正心理咨询室。推动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

  5、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对如艾滋病、吸毒、惯盗、暴力犯罪、惯赌、诈骗等类型人员不管在什么阶段都应视为严管,进行重点监管并纳入地方特殊人员稳控体系进行跟踪稳控。

  6、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工作人员培训,广泛开展大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着重加强提高队伍执法意识、责任意识。

  7、落实《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制度的通知》(鄂社矫32号)并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会召开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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