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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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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是汉语词语,拼音是bǎom,意思是一种不让秘密泄露,保守事物的秘密的行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乙方:

  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1.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1.3保密内容,但不限于

  1.3.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调查报告、客户贷款信息、成交或商谈的保费价格;

  1.3.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要决议、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1.3.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1.3.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设计开发记录、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手册、担保费率计算说明、技术方案、技术数据、技术文档、科研成果、相关函电等。

  1.4保密范围

  1.4.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操作的;

  1.4.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1.4.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1.4.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1.5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于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第二条:竞业禁止

  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2.2乙方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无论因何原因),在解除/终止日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乙方意图被一家在中国从事租赁业务或向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或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2.3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例如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银行)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2.4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员工按月支付下列数额中的较高者作为当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i)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25%]的数额;或(ii)法律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求员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RMB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3.2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甲方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适用法律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限制。

  3.3本协议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存在直接冲突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其他

  4.1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2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4.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年月日

  相关阅读:

  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违法保密协议的刑事责任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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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技术、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工资、奖金、报酬;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以期双方共同自觉遵守:

  1、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依其忠实义务的要求,停止办理其正在进行的工作,并将该工作移交甲方,在移交期间乙方不应有不利于甲方以后继续完成该项工作的行为(该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对紧急事务必须由乙方作应急处理的,乙方应报告甲方后,依法依约并按甲方书面指示作紧急处理。

  2、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办理事务移交手续,对原保管的物品、资料等,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移交甲方,在移交前乙方应尽继续保管和保密义务。

  3、乙方在工作中将为甲方的经济利益尽最大努力,在职期间不组织或参加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技术、商业秘密的行为。

  4、乙方对在职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交换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这些保密内容包括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关的或与有关的重大经营决策、方针、计划、措施、管理决策、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构思、方案、设计、甲方人事档案、员工状况、人员安排及人事调动情况;各种技术情报、资料、样品、数据、软件、供销渠道、销售客户、客户文件、经济指标、竞争策略、营销策划及公关方案;甲方所记载的所有相关业务、客户档案资料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甲方所属的各种合同、手册和内部教材、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等;甲方内部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经理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监事会会议内容、决议和记录,办公纪要等。

  5、乙方承诺保守上款所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甲方的义务,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指示和在甲方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甲方其他员工或甲方外部业务者如代理商进行保密交流外;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6、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被公知但未产生使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从而破坏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属秘密的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仍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以此证明该商业秘密的不存在。

  7、保密范围:乙方只能在办公时间内、办公区域内合理使用本协议列明的各项保密内容。

  8、在未征得甲方书面批准的情况,乙方将本协议列明的各项保密内容带离办公区域或者脱离甲方有效控制范围的,均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乙方因侵犯商业秘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的,甲方有权依法将其提交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楼盘信息或在获得最新情况时而不更新楼盘信息,或其他隐瞒楼盘信息行为。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解雇,且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1、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料及资源促成交易而将所得利益据为已有(即做私盘),违者即时予以解雇,所得利益应当交归甲方所有。

  12、乙方在知道甲方或者业主方已有客户对某一物业落定(即诚意金)后,未经批准仍以各种名义擅自联系业主(即撩盘),甲方有权解雇,且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3、乙方擅自离职或单方辞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离职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务而离职后才收到的佣金,直至该部分佣金归入甲方所有。

  14、乙方的上述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15、乙方承诺:在与甲方劳动关系存续有效期内不进行除对甲方之外的其他投资(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也不在除甲方、甲方控股子公司或甲方资产关联公司之外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社会团体中,通过任职或兼职服务获得任何利益(乙方仅是通过证券市场买卖其他公司的股票、债券而获利等相类似的行为除外)或其他合作行为。

  16、乙方同意在与甲方法律关系终止后6个月以内,不在其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就职。

  17、乙方同意在与甲方法律关系终止后6个月以内,不在其工作过的区域(主要是指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就职区域)内投资或者直接参与经营与甲方、甲方控股子公司或甲方资产关联公司有业务竞争、有相同业务或者有类似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

  18、乙方同意将其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专业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为了企业的利益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

  19、职务发明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辞职后两年内所做的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归甲方所有。

  20、关联交易是指乙方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时,以甲方名义与乙方的关系人发生业务往来的行为。

  21、乙方的关系人是指:A.乙方的近

  亲属或者近亲属所在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B.乙方投资或者控股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组织;C.持有甲方10%股份以上的股东;D.甲方的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所在法人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22、甲方在乙方任职开始之日,即每月向乙方发放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贴。

  23、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中各项义务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违约金为:乙方违约之日起前二年平均实际收入的3-5倍;损失赔偿为:经营损失、利润损失、资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2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自愿同意提交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诉讼管辖。

  2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甲方办公室


  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件号码: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者服务于甲方,在职或者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作、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伤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第一章保密条款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片、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5.本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5-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5-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5-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5-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5-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5-7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5-8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开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保密期限

  4-1聘用合同期内;

  4-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年内

  (五)脱密期限

  5-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月通知甲方,提起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5-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月通知对方,提起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5-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脱密交接

  6-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2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且秘密信息无法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6-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务,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心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用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无须给乙方经济补偿。

  (七)保密费的数额确定及支付方式

  7-1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绩效奖励,绩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7-2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八)双方违约责任

  8-1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约定金额的五倍违约罚款,约定金额为_________元;

  8-2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违约罚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当以甲方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计算的损失、潜在的损失;

  8-3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告诉;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告诉。

  (九)双方声明

  本保密条款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乙方所接受时间、地域和领域的保密限制出于完全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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